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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增加内蒙古森工集团图里河和克一河林业局火灾烧死木采伐限额的批复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图里河克一河林业局火烧木清理采伐量指标的请示》(内兴林局字〔2008〕2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采伐清理火烧木蓄积38987.55立方米, 出材量19285.72立方米,并增加你公司2008年采伐限额27291.285立方米,出材量13500.004立方米,并等量增加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其中,图里河林业局增加采伐限额12669.3立方米,出材量5965.4立方米;克一河林业局增加采伐限额14621.985立方米, 出材量7534.604立方米。其余不足部分由图里河和克一河林业局在2008年各自的正常木材生产计划中解决。为做好本次火灾烧死木的清理采伐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你公司对此次批复增加的专项清理烧死木采伐限额,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周密组织实施,确保火灾烧死木清理依法进行,并严格按照图里河和克一河林业局火灾区烧死木清理及迹地更新总体规划,组织按期完成迹地更新任务。对能够存活的林木,必须严格保护,严禁以清理火灾烧死木为名借机采伐健康木。此次火灾烧死木清理工作,你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与有关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对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此次火灾烧死木清理要单独发证;图里河林业局、克一河林业局对火灾烧死木清理要单独设计、单独建档,并严格实行伐前公示制度。
  三、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将对此次火灾烧死木的清理进行重点监督,并对清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我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
  四、你公司在此次火灾烧死木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经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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