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谨防借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名义行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日,有的省向我们反映,收到落款为“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的 “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全国优质农产品入选‘中国优质名牌农产品’通知”。称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组织开展“中国优质名牌农产品”的评选并收取费用。
  现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郑重声明,此举纯属盗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的名义所做出的行骗行为。由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开展的“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特提醒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谨防上当。

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