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上界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1〕470号)收悉。市政府转请有关部门审查后认为:上界高速公路全长22.527公里,总投资初设批复13.57亿元(其中国债及贷款10.5亿元)。该段路是我市外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连接市内相关区县的快速通道,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上界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同意其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等事项,待该路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