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中信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请示》(资财字[2001]第1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7962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公司所在地
1中信实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3365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50
3中信金属开发公司58北京市朝阳区
4中信汽车公司400北京市朝阳区
5中信国际合作公司4北京市朝阳区
6中信旅游总公司14北京市朝阳区
7新力能源开发公司50北京市朝阳区
8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50北京市海淀区
9中国租赁有限公司50北京市西城区
10中国中海直总公司50深圳市
11中信上海(集团)有限公司390上海市浦东区
12中信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0上海市浦东区
13上海华信房地产有限公司110上海市浦东区
14中信技术公司24北京市朝阳区
15中国安华(集团)公司25北京市朝阳区
16中信国安黄金有限责任公司51北京市朝阳区
17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31北京市海淀区
18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中心15北京市朝阳区
19中信房地产公司100北京市朝阳区
20中信室外内装修工程公司100北京市朝阳区
21北京国泰饭店100北京市朝阳区
22中信广州发展公司293广东省广州市
23中信华南(集团)东莞公司150广东省东莞市
24中信华南(集团)建筑设计院10广东省广州市
25中信华南(集团)深圳公司50深圳市
26中信汕头公司80广东省汕头市
27北京京城大厦1000北京市朝阳区
28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52北京市朝阳区
合计 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