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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厅党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厅。
  联系人:黄志毅,何花莉;联系电话:86351137,86350007。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ΟΟ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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