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问题的批复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和规定的请示》(中石化森美闽[2007]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埃克森美孚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沙特阿美中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原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的成品油经营业务整体进入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你公司正式运营后,经营成品油的有关价格政策按原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执行的现行我省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