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畜饮水领导小组变更为自治区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区人畜饮水领导小组变更为自治区饮水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雷. 额尔德尼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于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戈锋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王秉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华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许宏智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崔国柱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
冯国华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吕靖元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二、其他事项
(一)变更后的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不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处处长康跃担任。
(二)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