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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应急管理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体而言,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尤其突出的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领导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工作不够到位。一些社区、乡村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尚未把应急管理作为自身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体制机制不健全,应急力量十分薄弱,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是提高全社会应急能力的迫切需要,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增进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奋斗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努力实现“五个建立”,即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切合实际、平战结合、责任明确、实时联动”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队伍、物资、技术支撑的基层应急保障平台和基层应急宣教网络。
  三、认真抓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基层组织和单位处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前沿,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要加强安全监管,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危险品仓库、“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多合一”建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加强预测预警,要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搜集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先兆信息,做到早报告、早预警。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联络畅通。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市)、区应急平台中的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乡镇、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努力构建覆盖全面的预警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市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
  (三)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处置者,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关键环节。一是要抓好先期处置。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开展人命救援、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为整个事件的成功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基层政府的统一指挥。二是要抓好协助处置。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三是要抓好恢复重建。应急处置结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四)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城中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危化品集中区等高风险地区,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电信、燃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县(市)、区的应急指挥平台联网,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对工作。要建立奖惩严明的工作责任制,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评估指标体系,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县乡政府以及基层组织和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以及企事业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村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
  (二)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村(居)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卫生、城建、国土、农(林、渔)业、海事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平时要加强防范、险时立即集结到位。
  (三)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单位的宣传培训,逐步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当前重点要研究制定财政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建立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经费困难,大力支持基层应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的保险政策,加大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研究制定推动应急科技进步和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关键技术研究,鼓励研发生产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研究制定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乡村和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创造良好环境。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尽快安排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新闻舆论,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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