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3日

附:200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