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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重新申报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称述权、申辩权的重要途径,对行政处罚实现合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因各行政执法部门听证主持人员变动较大,已不能适应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正确履行听证主持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现将重新申报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的条件
  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的业务负责人、业务骨干。
  二、申报的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听证主持人应填写《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各行政执法部门至少要申报1至2名听证主持人员;
  2、各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在9月27日以前将本部门的申报名单上报区政府法制办。
  今年的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培训认证工作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磊   联系电话:8224910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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