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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2006年度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98项获得2006年度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课题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获奖项目奖金从市科技进步奖励基金中列支。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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