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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在多年来持续为城乡人民兴办实事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为城乡人民兴办一批实事项目,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兴利造福。为使2007年所办实事项目更能反映社情民意、取得良好的实效,现就公开征集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通告之日起至2006年11月5日
  二、项目建议要求:(1)必须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全局出发,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项目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2)必须是具备一定实施条件,一般能在2007年当年如期完成;(3)涉及个体、社会影响力小的内容不宜作为项目建议。
  三、提出方式:(1)在《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表》(可复制)填上项目建议,一表只填一个项目,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署明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06年11月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乌山路96号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邮编:350001,传真:83364739,信封上请标注“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字样);(2)对于填写欠完整或不规范的项目建议,将不予以吸纳。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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