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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大街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现将北大街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12月29日

北大街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工程,依据《西安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以下简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西安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1998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1998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乔 征 副市长
  副 组 长:李小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健生 市建委主任
  成  员:黄德安 莲湖区副区长
       李振高 新城区副区长
       王德安 市建委副主任
       惠西鲁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强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孙智书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金维新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张 蔚 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翟金海 市房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驻北大街现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王德安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抽调,要求2006年12月底前到位。具体组成如下:
  市政府办公厅:李小平
  市 建 委:王 超 王春宏 郭 伟
  莲 湖 区:赵 波 王国新 杜润安
  新 城 区:贾民民
  市规划局:董埃孝
  市市政管委会:王 震
  市市容园林局:田志平
  市城管执法局:马文学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1998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西安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日―12月12日)。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12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0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11月30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8月30日)。
  1.2007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2007年2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2007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2007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9月1日―10月30日)。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四)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减少扰民。在综合整治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扬尘污染,规范施工出入口和施工围墙,要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把施工对城市正常运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认真、整治进展快、整治效果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整治工作进展慢,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整治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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