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刘越同志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胡玉敏同志不再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二○○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