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2003年提前开工道路和2004年实施道路计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建设局编制的《关于2003年提前开工道路和2004年实施道路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3年提前开工道路和2004年实施道路计划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决定,改善苏州市道路交通状况,拉动经济发展,根据2003年道路建设进度以及市政府苏府\[2003\]31号文件精神,原定于2004年实施的部分路桥建设任务现决定提前至今年下半年实施。2004年的道路实施计划和2005年至2007年道路计划将根据建设进度另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拟提前至2003年开工道路
(一)中心城区
1.友新立交工程,拟开工时间2003年9月,2004年5月底完成,市建设局实施。
2.友新立交至新区长江路段工程,拟开工时间2003年10月,2004年5月底完成,市建设局实施。
3.南环高架快速路(二期)工程,拟开工时间7月,2004年5月底完成,市建设局实施。
4.西环路快速路工程,拟开工时间7月,2004年5月底完成,市沪宁高速公路西出口改造指挥部实施。
5.宝带西路延伸工程,拟开工时间6月,2003年内完成,正由市建设局实施。
6.苏虞路改造工程,拟开工时间2003年9月,2004年4月完成。
7.劳动路东段拓宽工程,拟开工时间9月,2004年6月完成。
8.十梓街、道前街整治工程,拟开工时间2003年10月,2004年5月完成,市政公用局实施。
9.东环路快速路改造工程,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市政公用局实施。
10.环古城风貌保护工程(二期),包括:
⑴平齐路,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⑵平四路,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⑶西汇路,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⑷齐门立交,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⑸平门节点,2003年10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⑹西汇路西延,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⑺新市桥阊胥路节点,2003年9月开工,2004年5月底完成;
⑻干将路阊胥路节点,将结合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实施;
⑼景德路西延,拟开工时间2003年7月,2003年11月完成;
⑽泰让桥老桥改造,2003年7月开工,2004年3月完成。
(二)苏州工业园区
2003苏州工业园区提前开工苏虹东路等道路共12项(详见附表)。
(三)苏州高新区
2003苏州高新区提前开工建林路等道路共9项(详见附表)。
(四)吴中区
2003年吴中区提前开工中心大街等道路工程15项(详见附表)。
(五)相城区
提前实施沪宁高速公路拓宽等道路工程共计15项(详见附表)。
(六)市域对外交通道路
1.滨江公路,2003年7月开工,2005年12月完成;
2.312国道拓宽工程,2003年8月开工,拓宽段2004年完成,全线2005年完成;
3.沪宁高速公路拓宽工程,2003年9月开工,2006年完成;
4.锡太公路苏州段,2003年7月开工,2005年完成;
5.苏震桃公路,2003年9月开工,苏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至吴江江陵北路段2004年完成,全线2007年完成。
二、2004年完成道路
(一)中心城区
1.苏福路快速路工程,规划方案待定。
2.规划机场快速路工程,规划方案待定。
3.唯胜路快速路工程,规划方案待定。
4.东环南路快速路工程,规划方案待定。
5.桐泾路快速路工程(南段),规划方案待定。
6.苏虞张连接线(二、三期,苏浒路接新区),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7.青年路拓宽工程,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8.新莲路工程,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9.葑门路拓宽工程,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10.永生路工程、长吴路工程、西长吴路工程、虎阜路西延工程,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11.新市路、人民路节点改造,2004年开工,年内完成;
上述道路计划于2003年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04年实施拆迁、征地、开工建设,年内完成。
(二)苏州工业园区
2004年实施娄门外大街等道路工程共12项,其中:苏虹西路延伸(苏虹西路—东环路)、娄门外大街拓宽(东环路—312国道)投资主体待定(详见附表)。
(三)苏州高新区
2004年实施世纪大道二期等道路共7项(详见附表)。
(四)吴中区
1.澄湖路(滨河路—苏蠡路)工程;
2.滨河路(澄湖路—越湖路)工程。
(五)相城区
2004年共实施太东公路二期、铁西路北延等5项工程(详见附表)。
三、措施
(一)抓紧道路规划设计、土地征用等前期手续。对拟提前开工的道路工程,各区、各单位应立即落实项目规划定点、道路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协调,尽早完善前期手续,以便早日开工建设。
(二)超前解决安置房源建设问题。根据道路建设进度需要,2003年开工项目应超前考虑筹措房源,以利拆迁的开展;抓紧筹备前期安置房建设,保证2004道路工程拆迁需要。
(三)对于提前开工建设的路桥工程,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自行负责建设,中心城区除市政府领导已明确实施单位外,其他实施单位另行明确。
附件:(略)
苏州市建设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