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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运期间铁路客票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物价检查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组织对部分地方春运铁路客票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的函》的精神,为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春运客票价格政策,维护春运期间价格秩序,现将组织开展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铁路旅客运输企业、火车站,以及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点等所有涉及铁路客票销售和服务收费的经营者。
  二、检查内容、重点和时限
  (一)内容:
  1.铁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客票价格和延伸服务收费执行情况,有无擅自提高客票价格、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2.各类售票企业(包括代理点、代办点)的收费执行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
  3.铁路客运售票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有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票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4.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价格行为。
  (二)重点:客票价格和销售服务费。
  (三)时限:主要检查2006年9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特别是2007年春运期间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从2007年2月9日至2月15日实行集中检查。2月16日将检查阶段总结上报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
  第二阶段:从2007年2月26日至3月5日开展重点检查,3月7日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
  四、检查的组织安排
  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物价检查所负责具体实施。市物价检查所重点检查北京站和北京西站。各区县物价检查所检查各辖区内的全部售票代办点、代理点。永定门火车站由崇文区物价检查所负责检查。西直门火车站由西城区物价检查所负责检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春运价格和收费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检查到位。
  (一)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问题应在一周之内做出处理。
  (二)对有违反价格规定的售票代理点、代办点,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取消其铁路客票销售代理资格或合同订票资格。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要大力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向社会公开如何识别合法代理点、代办点的方法,保护消费者利益。
  (四)要认真做好检查的总结工作,以查促管,进一步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和客票销售单位的价格行为。


北京市发展
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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