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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迦南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消防、保安、保洁、空调制冷、可视对讲五项费用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迦南公寓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楼道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收费中已含楼层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楼层垃圾桶大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应另收保洁费。

  2、可视对讲系统、烟感喷淋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

  3、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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