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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的通知
各监测中医医院: 
  为了科学地指导制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为合理制定卫生政策、特别是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0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成本与价格调查研究》,对各监测中医医院目前执行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并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开展97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全成本核算。本次调查研究对于保证《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顺利实施、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现请各监测中医医院协助填报《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查表》及《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调查问卷》。《调查表》包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的全部97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填表前请仔细阅读“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及“说明”等项内容,填报本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现行价格(未开展的项目不必填写),该表中未包含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请在“其它”类中填报。 
  《调查表》及《调查问卷》请于2003年4月15日前以信函方式(有条件的医院可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中医医疗服务成本与价格调查研究》课题组。 
  联系人 :温 丽 陈珞珈 
  联系电话:(010)64071268;(010)64014411—3204 
  传真:(010)64071268 
  电子信箱:li.wen @ 263.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700 
 
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以下附件略): 
  1、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查表 
  2、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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