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属公园、旅游景点等门票价格的通知

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文化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项目(第一批)的通告》(粤价[1997]315号)规定,公园、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列入政府定价项目。为加强我市公园、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市属公园、景点门票价格(包括退休人员月票、月票、套票等)必须上报市物价部门审批,实行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

  二、经核定,市属公园及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标准见附表。区属公园按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公园节假日门票价格不得上浮。节假日期间,部份公园组织举办大型花展、灯展等活动,需临时调整门票价格的,必须提前30天上报我局审批。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作好明码标价工作。

附表:
  广州市公园、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标准
  计算单位:元/张
  B类:80  上海滩.黄飞鸿等游乐项目.
  深圳市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