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3]96号)要求,结合地税实际,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地税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自查自纠和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地税部门的评议评价,切实解决地税部门存在的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评议评价的内容
1、行政审批和制度建设情况
精减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制定操作流程;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涉税文件和规定是否得到清理和废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2、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情况
是否推行了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建立和实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制;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执行了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执检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按程序、按规定依法执法办事,文明执法办事等。
3、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是否推行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各类事项是否都已公开;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推行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是否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地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等。
4、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机关和单位服务方式是否得到改进,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是否做到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是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科学管理办法和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等。
5、队伍综合素质情况
是否实行竞争上岗,引进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是否积极开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任前培训和各种知识培训,综合素质是否得到提高,是否创新观念,与时俱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等。
6、部门与行业作风情况
能否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是否存在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的现象;机关和窗口行业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等问题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现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是否存在耍威风、搞特权、徇私舞弊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等。
三、评议标准和目标:
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要接受省评议小组全面评估,把群众满意、企业满意、基层满意作为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的重要标准,广泛地发动群众,坚定地相信群众,充分地依靠群众,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注、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比较完善、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评议过程要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结果要由群众来评判,整改的结果要由群众来检验。
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使全省地税干部职工思发展、谋发展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观念明显增强,实现“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信心更加坚定;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税收环境明显改善,进而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四、方法步骤
评议评价工作分征求意见、自查自评,问卷调查、评议打分,归纳整理、通报结果,整改建制、督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评(7月22日—8月1日)
召开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动员大会,制定《省局政务环境评议议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评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责任,实行分工负责;省局李安泽副局长在江西电视台、江西电台专题节目和《江西日报》专栏中公开作出优化税收环境承诺,公布评议评价活动投诉电话和信箱;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墙报、黑板报、政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造舆论,让干部职工受到深刻的教育,让社会各界了解地税;省局在《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电台、《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江西政府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各设区市局要在当地报纸、电视台、电台宣传地税部门服务承诺公开情况、整改情况以及相关的工作动态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宣传地税工作。采取召开班子会、现场会、干部职工大会、纳税人(企业、个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及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特邀监察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代表以及群众代表的沟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地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边查边改,对出现的有违反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或处理。写出省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自查自评报告。省局领导分片深入各设区市,同时由处长带队分四个督导组分别下到11个设区市采取听取汇报、看资料、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再次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认真自查,有问题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全系统通报;对违法违纪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还要从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市、县(区)地税局领导都要实行分片包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阶段:问卷调查、评议打分(8月2日—8月21日)
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分别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发放评议评价表10000份,对被评单位评议打分。各级地税部门要在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的同时,加强与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评议议价小组及联络员开展问卷调查,对评议议价小组及联络员提出的意见要作出及时、必要的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8月16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归纳整理,通报结果(8月22日—9月5日)
这阶段,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将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意见和评议结果。我们一方面要及时保持与省领导小组的联系,接受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反馈的评议结果。同时,各级地税部门对自己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问题也要认真梳理,认真整改。
第四阶段:整改建制、督查总结(9月6日—11月6日)
省地税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评价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门别类提交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交给有关单位和处室进行整改,各单位、各处室对评议评价意见要高度重视,召开班子或处务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内容,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员,根据评议评价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省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群众作出说明,并作出计划和安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评议评价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和违法违纪问题,要交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同时,以优化税收环境和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为重点,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各项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评议评价成果。整改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以李安泽同志任组长,吴畏、曾光明同志任副组长,省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樊阳春、肖晓兰、胡炳成为成员的省地税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地税局及直属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全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畏、曾光明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抽调樊阳春、肖晓兰、胡炳成、陈礼伯、段国寿、刘明俊、梅兵、徐皎、程柏英、罗洪伟、姜雁平、刘晓敏、邓峻、叶志军、段雯凯、袁道东等16位同志组成办公室,办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室内分别设联络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组,分别负责与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联系等组织协调工作,宣传报道、材料拟写、收集,征求意见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各市、县(区)地税局要相应成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的评议评价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单位、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评议评价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省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办公室的联络工作,确保评议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地税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评议评价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落实,确保评议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开展评议评价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实行开门评议,广纳群言,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踊跃参评,同时认真查找自身的问题,重点征求县级以下领导和干部、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尤其是外来投资企业的意见;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要评深议透,严肃处理,公开披露,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教育干部,取信群众。
(三)各级地税部门要以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以一流的工作措施,将评议评价工作与“弘扬井冈精神,兴我美好江西”主题教育和争创全省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强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收环境,努力实现“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目标,推动地税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