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探索外经贸部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构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新体制,根据《国务院
关于授权地质矿产部等部门和机构对有关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的通知》(国发〔1995〕18号)精神,我部决定成立中国外经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备小组(非常设机构)。筹备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新华(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副组长:高虎城(计财司司长)
成 员:周 捷(办公厅副主任)
金继启(人事司副司长)
武聚仁(发展司副司长)
袁成玉(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月姣(条法司司长)
筹备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司,办公室主任由高虎城同志兼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98452;519842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