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州市区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张学衡(市政府办公室)
蔡森宝(市委宣传部)
余 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锦炎(市建设局)
管仲龙(市城市管理局)
毕 耘(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成 员:章巧明(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袁菊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建华(市城市管理局)
裘晓维(市建设局)
慎 旭(市建设局)
蒋建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
高建新(市亮化办)
戴 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郭 春(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章巧明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市区户外广告的管理;
(二)坚持完善对市区户外广告实施“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审核、统一出让、统一监管)的管理机制;
(三)审定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检查规划实施情况;
(四)审定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出让方案;
(五)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有关市区户外广告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任例会制度,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措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议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拟定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出让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受理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申请,并由主任例会统一审核;
(五)组织协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对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