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陕西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商洛宾馆(南院)房地产公告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商洛宾馆改革步伐,实现资源资产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商洛宾馆企业改制房地产(南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房地产的概况
  商洛宾馆(南院)地处商洛市中心地段,位于北新街中段电信公司北侧,东临金凤路,北临商洛市政府,西临商洛市图书馆,是商洛市首家二星级涉外旅游饭店,宗地面积6211.9平方米。地上拥有客房楼、餐饮会议楼、康乐综合楼各一栋,建筑面积7557.6平方米,服务设施齐全,环境优雅,基础设施良好,乘车、购物、办事、就医十分方便,发展潜力巨大,是理想的办公、会议、商务、旅住场所。
  拍卖房地产仅限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以及不可拆卸剥离的机器设备(如空调等),其他动产部分一律剥离另行处置。

  二、出让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主,其他资产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搭售,作为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土地使用条件和出让年限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土地用途为以旅馆业为主的商务办公综合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建设改造事宜按建设规划管理程序办理。

  四、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报名要求
  个人竞买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买者应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印鉴报告。报名时间为2003年2月18日至2003年3月20日,报名地点在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商洛市工农路12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四楼)。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转帐以3月20日前到帐为准)。有详情资料、拍卖文件备购。
  咨询电话:0914一2390000、2321197、13991569868
  联系人:陈志寅、刘青

  六、拍卖时间、地点
  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商洛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