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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交通局制定的《西安市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西安市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标准,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重点,通过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进一步净化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运输客运市场,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合理布局线网,提高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诚信文明、规范服务、竞争有序的现代化交通运输市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非法营运、规范行车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广信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文斌市交通局局长
  兰士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朝献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胡建民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建民市公安局治安局公交分局局长
  梁敏市交通局公共交通处处长
  强院省市交通局行业指导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朝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胡建民、王建民、梁敏、强院省同志兼任。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
  1.以整治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取缔建章路、欧亚学院、电子二路黑车为突破口,重点打击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和与经营资质不相符的跨区域经营车辆。
  2.企事业单位违规载客的通勤车、快捷货运车辆。
  3.非法运营的“黑出租车”、进入城区驻点经营的区、县和外地出租车、非法营运的“套牌车”和假冒牌照。
  4.非法调试计价器,安装计价器的单位和车辆。
  5.市公安局治安局公交分局要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市场强行拉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
  1.公交客运重点对公交车辆开霸王车、横冲直撞、不走公交专用道、进站不靠边、翘尾巴、越线行驶、非站停车上下客、乱鸣喇叭、闯红灯、车容车貌不整洁等不安全运行和服务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2.道路运输客运重点对擅自变更营运线路、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站外经营、随意上下旅客、越线串线、兜圈绕行、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甩客宰客及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3.对单位通勤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段运行,并在公交站点上下乘客、对外营运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4.出租汽车重点对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抢道行驶、截头猛拐、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绕行、宰客,去旅游景点的出租车司机乱拉强买、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对违规车辆的经营者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通报,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开展创佳评优,提高服务质量。
  1.公共交通司乘人员要热情服务,礼貌待客,耐心解答乘客询问,主动照顾老弱病残乘客,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客运高峰及时调动车辆,加强疏导,增加运力,不滞留乘客,全面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公交站点,统一站点名称,规范首末班时间,站牌、候车棚整洁美观。
  公交车辆坚持趟次卫生制,车容车貌整洁达到五净一亮,车内设施齐全,路牌腰牌、尾牌与线路相符。
  线路改线报市交通局批准后,提前向市民发布改线通告。
  2.出租汽车要严格按照《出租汽车规范服务达标标准》和《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达标标准》,结合行业开展的争当文明大使活动和创西部服务最佳活动,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争做文明服务的驾驶员、西安形象的宣传员、中外宾客的导游员、古城风貌的讲解员;车容车貌整洁、服务设施齐全、车内座套每天清洗更换。
  3.道路客运企业要深入开展创佳评优活动,司乘人员要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按规定的班次、线路经营;车辆停放有序、准点发车、安全运行;车容车貌整洁、车内设施齐全。
  4.公交服务热线、道路客运和出租客运监督电话认真倾听乘客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询问,做到件件有回音。
  5.严格遵守物价政策,不压价,不涨价,不宰客,不欺客,维护乘客利益。
  (四)树立安全意识,确保运输安全。交通客运企业要切实抓好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运行。客运站场应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四证一牌”(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营运线路标志牌)报班制度和车辆出站安全例检制度。严禁“三品”进站和上车,严禁“三超一混”(超高、超重、超载、客货混装)车辆运行。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长途客运班车(单程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

  四、整顿措施和人员安排
  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交分局等部门,抽调50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稽查队(市交通局40名、交警支队5名、公交分局5名),下设五个稽查分队,实行统一稽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稽查队进行培训动员,学习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工作任务,熟悉管理交通客运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掌握稽查工作的方法内容和纪律,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
  市运政稽查支队所属六个运政稽查站与联合稽查队协同配合,把好设站关口,加强对道路客运和通勤车进行严格检查。

  五、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04年9月15日起至2004年11月15日止,为期60天,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9月15日至20日)全市召开动员大会公开销毁一批黑车。有关执法单位和运输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工作方法,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打黑纠违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9月21日至11月10日)治理整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分工,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针对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进行整顿,讲求质量,务收实效,努力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15日)总结、表彰、奖励。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交警、公交分局等有关部门统一行动,相互配合,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执法人员到位,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查处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检查出的有关问题。对执法不按原则办事、徇私舞弊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和有重大安全隐患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罚,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扣押违章车辆通知书》及《出租汽车扣押违章车辆通知书》。
  (四)加强新闻媒体配合及宣传报导工作,为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西安市交通局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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