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武汉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迎接武汉科技项目市场开业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场会的召开,充分展示武汉地区高新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支柱产业高科技化,推动我市经济依靠科技进步持续发展,同时为今年10月我市组团参加国家批准举办的99年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流交易会作好准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1999年5月下旬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会展中心举办99年武汉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暨人才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交流会由市计委、科委、经委,市人事局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协办,市科技项目市场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具体承办。各区、各部门和单位接通知后,要积极组织参展。各协办、承办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交流会圆满举办。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