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上思县自来水价格的复函
防城港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上思县自来水价格的请示》(防价字[2001]63号)悉。鉴于上思县自来水厂为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相继投入资金对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致使企业负债增加,同时受制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企业供水成本上升,经营出现亏损。为了补偿供水企业合理的成本支出,增强企业还贷能力,保证供水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上思县自来水价格,即: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1.06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现行1.00元/立方米调整为1.24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1.32元/立方米调整为1.56元/立方米;特殊用水核定为2.00元/立方米。从2002年8月份水表抄见度起执行。
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出台后,除国家规定的水资源费外,其他的价外收费及水表底度等规定一律取消。请上思县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