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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培训中心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培训中心住宿费标准的函》(闽教[2000]财53号)收悉。根据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培训中心设施及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金融人才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弥补培训中心住宿管理维护费用,经研究,现就培训中心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中心学员楼二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短期住宿的,按50元/人.天收取(使用空调时,可另加5元/人.天);长期住宿的,全年收费标准为2400元。每间宿舍均应配有空调、电话、彩电、配套家具、电热水器、卫生间等。
  二、该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中心可根据季节的变化以及中心的具体情况适当下调。
  三、本通知自2001年6月1日起执行,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培训中心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并持《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申领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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