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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04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


  今年第二季度,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保持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第二季度我市建筑工程发生6起工亡事故,死亡6人。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武汉德盛大厦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海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殷向阳);施工总承包为中建七局五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二级,法人代表:史耀明,项目经理:陆兴荣);劳务分包单位为武汉立钢建筑施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立钢,现场负责人:周子健);监理单位为武汉诚信监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甲级,法人代表:王林,项目总监:黄强)。2004年4月29日8时30分左右,罗小明(男,43岁,四川省重庆市人)在二十二楼B幢进行室内抹灰作业时,从管道井坠落至十二楼,当场死亡。
  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西山学生公寓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法人代表:马必学),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建筑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一级,法人代表:朱明生,项目经理:李成),劳务分包单位为英山国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劳务分包资质,法人代表:江国富,现场负责人:张利兵),监理单位为武汉华胜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法人代表:汪中庆,企业资质:甲级,项目总监:谈金元)。该项目属东湖高科技术开发区建管站监管。2004年5月10日7时左右,英山国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人员使用物料提升机吊运钢管,在3楼转运钢管时,一根长约3m的钢管从物料提升机的吊篮上滑落,将运砖工人熊录林(男,42岁,湖北省武汉市人)击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武汉科技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1#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科技学院,开发单位为湖北泰塑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凌志);施工单位为广西建工集团武汉分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一级,法人代表:张家炳,项目经理:黄本浩);监理单位为武汉永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乙级,法人代表:王超,项目总监:张友家)。该项目属江夏区建管站监管。2004年5月14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广西建工集团武汉分公司工人易家银(男,53岁,河南省商城县人)在1#楼A2区6层坡屋面,正在进行混凝土表面收浆作业时,模板突然坍塌,造成易家银从6层屋面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
  4、高尔夫城市花园二期301#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高尔夫城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林蔡宝璇),外墙涂料施工单位为武汉玲鹿建材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无,企业法人:饶凌),劳务分包单位为武汉圣晖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装饰二级,企业法人:饶凌,项目经理:蔡方松),监理单位为武汉市现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乙级,企业法人:何其铭,项目总监:付利川)。该项目属东西湖区建管站监管。2004年5月19日8时左右,外墙涂料施工单位武汉圣晖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工人田明全(男,23岁,湖北省罗田县人)在高尔夫城市花园二期301#楼采光井内进行涂料作业时,不慎从自制吊篮上由三楼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
  5、佳和馨居二期6#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佳和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桂子荣),施工单位为武汉市蔡甸建筑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二级,企业法人:余克振,项目经理:冷永刚),监理单位为湖北合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甲级,企业法人:郭波,项目总监:仝宗仁)。该工程属武汉经济开发区建管站监管。2004年5月21日21时10分左右,武汉市蔡甸建筑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佳和馨居6#楼五层浇注结构梁板混凝土时,泥工李德方(男,42岁,湖北省汉川人)不慎从6楼坠落至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碧湖庭居4#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嘉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光荣);施工单位为湖北君泰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二级,法人代表:陈家骅,项目经理:黄峰);监理单位为湖北合联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等级:甲级,法人代表:郭波,项目总监:曲良昕)。该工程属市管项目。2004年6月5日8时30分左右,湖北君泰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泥工汪加(男,19岁,湖北省鄂州市人),在碧湖庭居4#楼北侧地下停车场入口处上方,进行外墙面砖勾缝作业时,踩滑脚手板,因未系安全带,头朝下从约3米高处坠落至地下车道砼地面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致因
  1、部分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松懈。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投入少、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差。这是今年第二季度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建设单位规避管理,违法分包。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明、配合不力,是导致事故的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如'5·19'高尔夫城市花园301#楼高处坠落事故,建设单位直接将项目拆解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队伍施工,施工现场缺乏统一安全管理,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类似建设单位违规等因素,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造成事故发生,第二季度6起事故中就有2起,占33.3%。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人员意识薄弱、未认真组织对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审查,未对现场施工实施有效的监管,是造成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又一重要原因。如有的监理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只限于'提醒',不主动采取措施制止;还有的监理对安全工作只限于'把好验收关,不符合规定要求我不签字'等等。
  4、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执行规范标准不严。现场安全设施差,'四口'防护不严,脚手架防护不严、楼层临边无防护、物料提升机无防护,设备安全装置损坏严重等现象还比较普遍。第二季度发生的6起事故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上述问题。
  5、作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淡薄。尤其是新进场的作业人员,不懂安全、不懂技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今年第二季度的6起事故中,2起高坠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还有2起事故的受害人才进入工地不到半月时间。因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占第二季度事故的66.7%。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组织各类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上述法规的学习贯彻;要结合自身安全管理现状,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注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完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力量在本单位内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进场工人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有效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设部今年制定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3、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与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专项治理。加强年度计划安排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同时,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事故处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对事故的处理,举一反三,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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