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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抓紧组织品牌企业参加“2007莫斯科中国国家展”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各进出口商会,商务部重点支持发展的出口品牌企业及有关企业:
  俄罗斯是我省主要的贸易市场之一,我省电子、纺织服装、机械、鞋类、食品等特色产品广受青睐,市场潜力巨大。为促进川俄企业间贸易交流,我厅拟组团参加商务部于2007年3月在俄罗斯“中国年”开幕期间举办的“中国国家展”。这是国家商务部在俄罗斯举办的高规格展会,内容以经贸为主,针对俄方感兴趣领域,重点展出我国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以最高端的平台、最大的经费资助力度支持我国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信息
  (一)名称:2007莫斯科中国国家展(简称CNE)
  (China National Exhibition,Moscow,2007)
  (二)时间:2007年3月26-29日
  (三)地点:莫斯科CROCUS EXPO展览中心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务部
  协办单位: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驻俄使馆
  俄方协办单位: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
  总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五)展出面积:12500平方米。
  (六)展样品范围:轻纺、生产加工设备、工程机械、电子、家电、农产品及食品、通讯、汽车、机械制造、家居日用品与礼品、建材、旅游、金融、保险、运输
  二、有关要求
  (一)参展要求
  1.参展商品和企业为以上展出范围内各行业中的国家、省级品牌商品和知名企业。
  2.展位全部实行特装,每家企业的参展面积原则上最少为36平方米。展位由大会指定承建商设计搭建,具体方案于11月20日左右与参展企业确认。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企业可选择“自行设计搭建”、“自行设计后委托主场承建商搭建”或“委托主场承建商设计与搭建”,自行设计和搭建的方案需于11月25日前报外贸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3.参展企业应精心挑选能代表本企业水平、适合俄罗斯市场要求的产品参展,展出以产品实物为主,可以适当配以图片说明。
  4.展览期间,参展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展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参展工作,配合做好各项筹展工作。
  5.展览期间,各企业的展位上应有懂得俄语的工作人员或翻译。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自行安排俄文翻译,费用自理。
  6.参展企业及展样品宣传资料应当使用中、英、俄三种语言文字,由企业自行提供。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要求:
  11月14日15:00前:按指定号码传真参展报名表(附件1)确认参展;
  11月22日17:00前:按指定号码传真参展人员资料登记表(附件2)确认人员;
  11月30日前:展样品报关单证提交给承运商(承运商信息见11月20日前后发给各参展单位的《运输指南》)
  12月30日前:展样品集中到《运输指南》中指定地点。
  由于时间紧迫,一经报名,恕不受理更改。
  其余事项及有关要求将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
  三、费用安排
  (一)摊位费:500欧元/平方米,含场地费、展位用电、展位清洁、现场保安、招商及广告宣传等
  (二)搭建费:300欧元/平方米
  (三)展品运费:14000人民币/立方米,含国内集货地点至莫斯科来回程运输费用、国内外报关、仓储等。不含展品关税。(注:按照俄罗斯海关规定,所有参展样品及展具在展览结束后都必须回运。如果展样品不回运,则只需支付单程运费7000人民币/立方米,但必须自行承担办理展样品留购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和关税)
  (四)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五)补贴标准:对展位费、搭建费及展样品运输费给予60%至100%的补贴。由于国家财政补贴2007年方能下达,各参展企业需先行支付展位费、搭建费及展样品运输费,待财政补贴下达后,再按资助标准予以返还。
  “中国国家展”规格高,支持力度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展工作的高标准和紧迫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效率做好各项准备,最大限度用好这一平台。
  (联系人:尹佳慧
  电话:028-83226631、13880559315
  传真:028-83231587
  邮箱:jiahui_yin@163.com
  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四川省商务厅207室,610081)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参展人员资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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