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明价(2003)22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03)10号)规定精神,现对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属垄断性、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对该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按贷款额结合担保期限分段一次性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
  按上述费率计算收费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费。
  三、你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应向社会公开收费文件,在收费地点或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照章纳税,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从2003年1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视情况予以重新核定。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