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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及下阶段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应注意的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保证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在组织管理和技术业务等方面工作做扎实,真正落实到位,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求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在当前及下阶段工作中,必须关注并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针对在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业务培训中讨论并提出的问题,各区、县应选择较为普遍的、容易混淆的需要特别提请调查员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总、整理,以文件或简报的形式做出问题解答,并报市办审核同意后,下发各乡、镇、街道,以进一步统一调查口径指标、增强培训效果。
  2、在调查摸底期间,各区(县)抽样调查办公室领导和业务骨干应加强对基层调查小区摸底工的指导和检查,尤其是最初的几天,要对所有的乡、镇、街道进行抽检,着重检查调查员对调查对象的判别是否准确,以防发生大面积的倾向性错误。
  3、摸底工作一旦完成,各区(县)要根据汇总结果,认真核对已经下发的调查用品,对调查对象大量增加的单位及时调整和补充调查用品和人力,如区(县)调查总量出现大量增加,应及时与市办联系提出申请。要做到调查员、乡、镇、街道及区(县)的调查表都有一定余量。各区、县和乡、镇、街道的调查机构要根据各调查小区登记的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对调查所需的各种表式和纪念品进行调剂和调拨,做好调控工作。既要防止浪费又要防止在登记期间由于调查用品周转不及时而影响到调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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