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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南昌供电公司2005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供电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单位,市各重点企业:
  市经贸委、南昌供电公司《2005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供电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

2005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有序供电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指示精神,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确保电力可靠供应、电网安全稳定和社会有序用电,特制订2005年南昌电网迎峰度夏电力有序供应工作预案。
  一、指导原则
  (一)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遵循“发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实行“先错、后避、再限、最后拉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限电不拉闸。
  (二)“有保有压”的原则。按照省政府“三个确保”的要求,首先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在电网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前,严禁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重点利税大户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确保农业生产、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用电。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全省利税大户、重要军工产品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实行点名带帽下达用电计划指标和保安用电指标,并按照电网实际出力水平均衡调减(增)用电指标。各县区供电公司根据下达的用电计划指标,相应制定重要用户的保电方案。加强企业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用电查处力度。通报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四)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江西电网计划用电管理办法》,按照电网供应能力,分层次定期下达各地用电计划指标,并分解落实用电负荷控制和错峰、避峰任务。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强化考核,实行用电负荷率考核、用电指标“今超明还”方式,滚动调整用电计划指标,确保控制任务层层落实。有序用电方案实行市县联动。
  (五)节约用电的原则。加大节电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电意识。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推进结构性节电,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发展高附加值、低能耗的加工制造业,限制发展低附加值、高能耗的产业,加快淘汰高能耗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通过政策引导和价格杠杆,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有序用电方案
  1、计划指标安排。
  根据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电力公司2005年迎峰度夏用电计划指标安排,将严格按照要求分解指标,在电网不同出力的情况下将按照计划指标有序用电(见附表1~8)。
  2、大用户应急错峰、避峰预案(见附表9)。
  3、当电网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将启动以下方案:
  (1)对高耗能中小企业、欠费企业在8:00~22:00时实行停产让电。
  (2)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万千瓦)、江西昌九股份有限公司江氨分公司(0.45万千瓦)、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6万千瓦)自备发电机组全部开足。
  (3)启动负荷控制系统装置,对部分大用户在高峰时段进行避峰让电。
  (4)各县公司、点名戴帽企业严格按照市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安排用电负荷,有效组织小水电顶峰。
  当系统出力突然下降,需要短时(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紧急错、避峰时,启动大客户错峰、避峰应急限电预案。
  4、当电网发出橙色预警信号将启动以下方案:
  (1)各县公司、各企业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用电(计划指标根据电网实际出力调整),严禁超用。
  (2)对南昌电网中、小专线用户根据电网实际出力给定用电指标(见附表10)。
  (3)公用线路上的专变用户及中小企业轮休限电(见附表11)。
  5、当电网发出红色预警信号时,将视缺口情况逐步启动以下方案:
  (1)各县公司、各大工业企业根据电网实际出力继续调减指标用电。
  (2)对网吧、歌舞厅、桑拿洗浴、夜总会、茶座、酒吧等娱乐场所调整营业时间,17时~21:30时停止用电,门前的广告用霓虹灯停止用电。
  (3)所有商场、超市、办公、娱乐场所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停用自动扶梯(参与避峰让峰大型商场、超市名单见附表12),节约用电。景观灯、广告用霓虹灯停止用电。
  (4)当电网用电缺口继续加大,省直企业集团、大工业企业用电进入保安状态。
  (5)公用线路上的专变用户及中小用户在两个高峰时段停产让电。
  6、当电网发出黑色预警信号时,根据电网实际出力,启动《2005年南昌电网超供电能力拉闸序位表》(见附表13),实行拉闸限电,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7、以上方案将视系统出力情况,按照电网实际出力水平,对指标用户做相应的调整并启用相应的方案。

  三、保证措施
  1、市政府成立有序用电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用电单位是否按规定用电。
  2、实行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制度。南昌供电公司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告,在发电出力出现缺口时,启动相应等级调度方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用电客户,公开在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出现供电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建立市经贸委、供电公司、用电客户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电网供电能力,相互沟通信息,确保供电调度方案发布后能及时全面的启动。
  4、完善技术手段。按照省经贸委下达负荷控制装置安装的要求,7月初投运用电现场管理系统。6月底前完成南昌市重点用电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任务。
  5、鼓励企业深夜用电。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与40家用电客户签订深夜用电协议,即对当月深夜(指当日23:00~次日5:00时)用电量占全月总电量25%以上的市重点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实施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深夜电量时段用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
  6、自7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季节性电价浮动标准为:尖峰时段上浮80%,高峰时段上浮50%,低谷时段下浮50%。
  7、对恶意超用指标的用户,在接到限电通知30 分钟内仍不能压限到位引起拉闸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自负,并视情节降低其用电指标。
  8、对严重违反有序用电规定、警告不改正的,暴力抗拒电力监管的,除停止供电外还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地调当值调度员应严格执行省调指令,严明调度纪律,变电站值班员坚守岗位,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调整无功补偿装置,保证开关分合闸正常;各县、区调度也应当严格执行地调指令,若超用造成拉闸而产生的后果由各县、区供电公司负责。
  10、提高安全意识,在拉、限负荷频繁的时段,应密切关注全网及各站、各线的潮流变化,防止超稳定极限运行,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网的安全。
  11、加大节约用电的宣传力度,进行节能知识的教育,做好停电解释工作,以优质服务赢得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12、 执行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对因停电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积极应对,尽快恢复送电,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13、当值调度员应当依据全网负荷情况的变化灵活掌握将拉闸条次减至最少,停电损失降至最低。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0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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