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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创建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进行网上公示的公告
为提升本市的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今年在全市开展了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的创建工作,其中市容环境示范区域的市容环境总体标准是整洁、有序、协调、美化,使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恢复原有历史文化底蕴,充分体现历史魅力与现代活力的兼容并蓄;市容环境规范区域要达到清洁、整齐、有序的标准;市容环境达标区域要达到清洁、整齐的标准。现将2005年度完成创建任务的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在上海市容(www.sh1111.gov.cn)网站公示。
  本次网上公示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至2006年2月15日结束。网上公示的结果将作为该区域是否达到创建标准的重要评判依据之一。
  热烈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这次网上公示活动!您可以打电话至8006204646或52901111发表相关建议或意见,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lht@sh1111.gov.cn或qst@sh1111.gov.cn,也可以直接写信到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铜仁路331号1504室,邮编200040)。非常感谢您对本市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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