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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招办《2003年南通市高考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市招办制订的《2003年南通市高考工作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3年南通市高考工作预案
  (市教育局 市招办 二○○三年五月)
  根据省政府、省招委会的具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抗'非典'时期的高考工作,特制订2003年南通市高考工作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招生期间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市招委、市防非典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全力以赴,严密、高效地做好高考组织工作和防非典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考试工作人员,以无私无畏的精神、以科学理性的态度、以规范严密的措施、以一丝不苟的操作,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安全,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确保考风考纪良好。

  二、高考组织指挥体系
  (一)建立南通市高考工作指挥部。
  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挂帅,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高考工作指挥部,负责部署全市高考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全市各考区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直接负责市区防疫人员的抽调和市区高考防疫工作。指挥部下设6个职能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卫生防疫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督查办公室。
  考务办公室:由市招办人员组成。负责人:王笑君,成员:汪应祥、许晓、冯炎清、顾卫斌。负责组织实施高考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并根据高考工作和非典防治要求,对考务工作做出相应安排。
  卫生防疫办公室:负责人: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晓敏,市教育局副局长叶沈良;成员:市卫生局1人、教育局1人、市疾病控制中心5人、市招办张力勤。负责组织处理高考中各类卫生防疫工作,尤其要针对非典防治这一首要任务,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宁;成员:公安局5人、市教育局罗培基、市招办沈岳、朱锦云、各考点1人。负责高考中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试卷接送、保管,考场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后勤保障办公室:负责人:市防非典指挥部物资供应协调组领导;成员:市教育局江彤、市招办何晓敏、陈奕峰、南通供电公司1人、各考点1人。负责处理高考中有关后勤工作,尤其要根据非典防治要求,在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防疫物资的供应等方面狠抓落实,确保到位,为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物质保障。
  宣传办公室: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市广电局1人、电视台1人、报社1人、电台1人。负责高考宣传工作,确保为高考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督查办公室:负责人:市监察局局长刘井石、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张俊林;成员:市监察局2人,市教育局2人,负责全市高考纪检监督、考风考纪等工作。
  以上6个职能办公室须在5月25日前完成组建工作,并制订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各县(市)考区也应建立高考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负责本考区相关工作。
  (二)健全考点组织机构
  各考点除按省有关规定成立考务组、保卫保密组、宣传后勤组以外,还应成立卫生防疫办公室,主任由考点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派出1名干部担任,成员由考点属地公安派出所干警2人、卫生防疫人员2人、临床医生2人和考点后勤组负责人等组成。负责考点的饮食卫生、考试工作场所的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负责考前考生健康检查和统计,对体温异常考生的诊断和安排;负责考试过程中突发病情的处置;负责发热考场监考的管理,试卷在使用、装订过程中的有关消毒工作。
  (三)建立考生食宿点防疫工作小组
  考生食宿点防疫工作小组由学校、属地公安派出所、街办负责人和防疫、医疗人员若干人组成,负责考生食宿场所的安全保卫,食宿卫生和消毒,考生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的诊断和治疗安排。

  三、高考考务工作
  (一)考点与考场的设置
  各考区要选择符合高考实施条件,通风换气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学校做考点。除正常考点外,必须建立隔离考点。各考点除正常考场外,还应设立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
  1.特殊考点、考场的设置及用途
  隔离考点。按照省招办的要求,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是否存在非典隔离区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隔离考点。隔离考点用于集中组织隔离区内的考生参加高考。隔离考点的设置以及被隔离考生的接送和食宿问题均由当地政府部门按非典防治有关要求负责解决。
  备用考场。各考点设立的备用考场,供在开考前测量体温时出现异常又坚持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和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使用。考场数可按本考点考生人数的2%安排。
  隔离考场。如各县(市)不设隔离考点,可在正常考点设隔离考场。各考点设立的隔离考场,供正在被隔离观察的考生使用。
  备用考场、隔离考场与正常考区应做到最大限度的隔离,单独安排,并设立专门禁区,开辟专用通道,由专人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备用考场、隔离考场必须做到通风顺畅,考前考后及时消毒,考场内座位间距保持在3米以上。每间标准教室安排考生不超过10人。如条件许可,应尽量安排在通风条件好,空间大的体育馆、阶梯教室或会议室。
  2.新增考点的设置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增加考点考场数量,减少考生密度的要求,今年我市各地每考场考生人数由30人减少为20人,新增考点必须符合高考考点的条件和要求,必须设在县城以上(如确需设在县城以下的,须报省招办批准),并由当地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现场指挥。新增考点的考点副主任应由老考点派出具有丰富考务经验的领导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必须采取异地互派、新老结合的办法。各地招办必须派出骨干人员到新增考点指导考务培训工作。各地应从高考和防非典工作的大局出发,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新增考点建设和考务工作落到实处。
  考点、考场调整后,考生考试证号仍实行随机编排。
  市区在通中、一中、三中3个考点的基础上增设启秀中学、西藏民族中学2个考点,增设原江东学校为市区隔离考点。
  3.考点各区域的设置与管理
  各考点应分区管理,防止人员过度流动和集聚,考点大门外应设警戒区,考点内设体温检测区、考试区和送考教师休息区,各区域除设置明显的区域标志外,还应安排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跨区流动。
  4.考场及考务室的布置与管理
  考场门口张贴本考场考试证起讫号,考场内设存物处。考场课桌按'5555'式背向排列,单人单座,考桌前后间隔大于120厘米。座位号按从里至外、'S'形次序粘贴在考桌靠走道一侧。考场要保证安全、采光好、通风、干净、无字迹,考桌内无纸屑。
  考务室要设在宽敞场所,4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可设2个考务室。考务室内各工作台的间距应大于120厘米。
  考场及考务室必须由专人管理,第一场考试开始前半小时及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对考场、考务室进行一次全面消毒;考试结束,消毒完毕后,所有考场、考务室均应关闭门窗,贴上封条,任何人不得入内。
  5.考点的环境布置与管理
  各考点要按省招委颁发的2003年高考考务工作细则和2003年高考防疫工作意见布置考点、考场。考点大门口除悬挂考点横幅、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生守则》、《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暂行规定(摘要)》和举报电话等外,必须有关于防疫宣传及提示标语,鼓励考生科学防病,坚定信心,沉着应考。考试前及考试后均要对整个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扫,始终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
  (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
  考点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考点主任由招委会聘任,考点工作人员由考点主任聘任。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在推荐考试工作人员时,要按照标准,严格遴选,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完全达到规定的要求。市区各学校各单位选派的考试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26日前报市招办招生科。
  各考点在完成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组建工作后,要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必须严格执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新增考点监考和考务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可到老考点集中进行。
  市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6月1日下午2:15,考点主任、考务组长、防疫办主任培训。
  6月2日下午2:00,各考点保密保卫人员、试卷验收装订人员、后勤人员培训。
  6月3日上午8:30,市卫生局派驻考点防疫人员培训。
  6月6日上午8:30,监考教师培训。
  (三)考试器材、设备的准备与管理
  各地、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认真做好考试器材、设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做好英语听力考试器材、设备的准备工作,尽最大可能按高标准配置。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工作的通知》(通招委[2002]9号)要求,抓好听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并制定应急方案。各考点听力播音室要配备在线式(或准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要保证在外部断电的情况下也同样能够完成英语听力播音的进行;要加强备用播音设备的检查,要求在正常设备受损的情况下,必须在30秒内启动备用设备,使听力考试在设施配备上万无一失。各考点要及早与广电、电力等部门协调行动,考前对各考点的有关设施进行检查验收,该投入的要不惜代价,该整改的必须按期达标。要重点加强新设考点听力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对硬件不过关的,要立即更新。
  考试器材、设备要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加强检查和保养,同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
  (四)考风考纪的管理
  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观念,切实把考风考纪治理作为考试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尤其在当前非典疫情较为严峻的形势下,要克服一切困难,加大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决不能因非典防治工作忽视或放松对考风考纪的管理,彻底杜绝雷同试卷和大面积舞弊事件的发生。各地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增派人员加强巡考工作,巡考人员由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选派。今年巡考工作分两轮进行,所有巡考人员必须在6月4日前到岗到位,在经过培训后开始第一轮的巡考工作,重点巡查各考点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7日开始进行第二轮巡考。根据今年高考工作的组织特点,巡考人员还应对各地高考非典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个考生了解和掌握考试须知、考生守则和有关纪律规定、处罚条例。主动帮助考生减轻压力,指导考生用积极的自我暗示调整心态,树立自信心。
  市招委会、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的领导和考点主任层层签订考风考纪责任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考试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和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对违纪事件,查出一起,处罚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纪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典防治工作
  (一)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各县(市)高考工作指挥部应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即发即报告'制度。考试期间每天下午2:30之前将疫情报告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如有情况应立即报告。考生从5月23日起至6月6日,考试工作人员从5月27日起至6月10日,实行专门的健康登记制度和疫情'一天一报'制度。
  5月23日至6月6日,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仍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分别报当地居委会和教育局非典防治办公室。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市、县招办,以便及时对有关考务工作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同时按市非典防治指挥部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及非典防治紧急预案处理。
  6月7日至10日,考生的健康情况由考生所在考点派专人进行调查统计,于每场考试开考后15分钟报考生所在考点防疫办公室。如情况正常,各考点于当日11时前报考区高考非典防治指挥部。如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被隔离、或出现可疑'非典'症状,应立即向本考区防治指挥部、教育局、卫生局和市高考防治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隔离、防治措施。各有关学校、考点对于考前及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二)建立招生考试预备队
  为确保不因非典疫情影响招生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市、县(市)招办均要建立招生考试预备队伍。预备队员事先必须接受严格的业务培训,随时准备上岗接替工作。
  市招办将组建一线、二线两支工作队,一线队伍由王笑君、汪应祥、冯炎清、许晓、顾卫斌、何晓敏、朱锦云、公安局干警组成;二线队伍由吉海波、陈余山、沈岳、丁华、张华、陈奕峰、陈晓燕、邰铮铮、张力勤、公安局干警组成。市教育局将组建总预备队,由教育局领导、基教等有关处室干部和县招办有关(通州黄亚明、海门黄祖国)同志组成。
  (三)考生的防疫办法
  1.对所有考生均实行健康登记制。从5月23日至6月6日,考生体温每天测量两次,住在家里的考生,由家长负责测量,住校的考生,由学校负责测量,并由家长、学校负责人在《健康登记卡》上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送定点医院检查确诊。如出现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一切因此而引发的严重后果由签字人和考生承担。
  凡在异地借读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均须回报名地参加高考,并须在考前15天前回报名地,在家中隔离观察,由家长负责到招办领取考试证和《健康登记卡》,每天测量两次体温,于开考前一天(6月6日)将由家长签字确认的《健康登记卡》交考点卫生防疫办公室审核、处理。
  考生进入考点时,由各考点防疫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各考点于考试日的每天上午8:45前,下午1点15分前将《2003年普高统考考生情况汇报表》报市招办。如考生有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的,应及时由考点防疫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2.进一步明确考生家长的责任。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指导考生家长做好以下准备:一是要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和家长要认真填写统一发放的《健康登记卡》,每天如实记录体温情况和是否有与'非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内容;
  二是要合理安排好复习与生活,指导和帮助考生科学利用时间,调整复习节奏,在紧张的复习中注意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三是要调整好心态,减轻心理压力,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疫情,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避免'非典'病毒的感染。
  3.对考试前或考试中健康情况不良考生的处理办法:
  (1)考前如发现有考生经定点医院确诊为非典、疑似非典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但被定点医院确诊排除非典病情的,考生凭定点医院证明可以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未经定点医院确诊排除非典病情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考生因非典疫情被隔离观察的,由当地政府负责隔离考生的接送和食宿,到各县(市、区)专门设立的隔离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日的每天上午和下午应分别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发热考生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出现发热症状的,应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诊断,能排除非典病情的,考生应转入备用考场考试;不能确诊的,应劝其放弃考试,并去定点医院检查,如本人坚持要求参加考试,则立即转入为此类考生单独设置的隔离考场考试,本门考试结束后由考点防疫办公室安排防疫专车立即送定点医院诊断。
  (5)对在非典防治期间不执行高考有关规定、非典防治有关政策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考试中健康情况不良的考生,均由考点防疫办公室派专门防疫人员处理。
  (四)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点的防疫办法
  所有考场的门窗必须打开通风。每场考试考前半小时必须对考场进行消毒,考试一结束在完成收卷任务,清点无误后,应尽快将考生疏散,并立即消毒,每天应消毒两到三次。考生接送车须做到专车专用,高考期间不得承担其他运输任务;在每次接送前半小时,必须做好消毒工作。驾驶员必须戴口罩、手套,凡在备用考场考试并住考生食宿点的考生,须用防疫专车接送。卫生防疫办公室要加强对考生集中食宿点和考点的检查工作,考生宿舍和食堂每天必须消毒3次。食堂一律采用分餐盒饭,确保饮食卫生,防止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在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宿舍要单独安排,加强监控。
  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点均应配备专用救护车。
  (五)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办法
  考试开始前,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症状,或被隔离观察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考点应立即启用预备队员接替。
  正常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
  隔离考点、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做好全面防护,并要求专门医护和卫生防疫人员协同负责监考和处置突发事件。

 

  五、安全保卫工作
  (一)关于试卷、答卷接送和分发
  为确保试卷接送安全,保证接运车辆和人员当天返回,各地必须增加运卷车辆,增派押运的武警和公安干警。按省招办安排,我市的试卷直接从安徽的印刷厂单独装车,由省招办组织统一押运到江苏境内后,在事先指定的南京市郊会合地点接卷。市接运试卷小组7人:市招办王笑君、汪应祥、许晓、朱锦云,市公安局1人,试卷接运车驾驶员1人。各县(市)同样按此规格执行,考后,备用卷(卡)如数送市验收。运卷车和人员在出车前、到达后都要进行消毒处理。接送试卷,中途不停靠,自带干粮、饮用水。试卷接送任务完成后应向本级招委会汇报。
  (二)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和管理
  市、县(市)及考点试卷保密室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磁、防鼠和医用紫外线灯消毒功能,所需设备必须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并经公安、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试卷保卫工作必须有公安人员参加,试卷保密值班室必须有3人以上(其中公安人员1人)昼夜不间断值班,任何时候试卷保卫保密现场不得少于2人,确保试、答卷绝对安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抓好试卷的接送、保管、使用、收卷、装订等工作,确保试卷管理万无一失。消毒时,不得损坏试卷、答卷;遇到突发情况要沉着冷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把试卷、答卷带出保密室,或擅自拆封,或传出考场。
  试卷交接时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认真填写《高考试卷交接单》。试卷到达考区后,必须立即存放在保密室。试卷于开考前1小时送至考点。考试结束经清点、验收合格后,立即送回市、县招办保密室,不允许存放考点。考试期间,考点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因故动用备用卷的,必须征得考点主任同意,并履行有关手续。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核收试卷(卷Ⅰ、卷Ⅱ)、答题卡、草稿纸等,每场20份,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收卷时必须坚持一监一收的做法。
  市区各考点均应成立试卷验收装订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试卷袋封面、答题卡封面、试卷包头纸有关栏目的填写,以及试卷装订、密封的检查验收,确保质量。
  所有与试卷接触的人员都要戴口罩、手套。高考试卷每天都要采用医用紫外线灯消毒。隔离考点、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的试卷在考后应立即由考点防疫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消毒,并将试卷单独装订,经主考验收后,装入专用试卷袋。
  (三)饮食卫生安全
  各地卫生防疫部门要对考生食宿点和考点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工作,明确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人。要尽量减少食品的周转环节。各食宿点的考生食谱必须经卫生部门或防疫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餐饭、菜均须留样备检。考生宿舍住宿人数须适当控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考场及考生食宿场所一律不得使用空调。
  (四)交通安全和考点安全
  对考生的送考,提倡由考生家庭或考生所在学校安排专用车辆并加强消毒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派车况好的车辆和身体健康、技术好、素质高的驾驶员承担接送任务,在6月6日上午准时将考生接到各食宿点,6月10日下午考毕将考生安全送回各校。要确保考生的安全,严防交通事故发生。食宿点离考点较远的,要用专车接送各考点考生。
  公安交通部门必须保证考生集中食宿点到考点的主要道路和考点附近主要道路的畅通,主要道口必须增派警力,加强指挥疏导,确保送考车辆不在途中耽搁时间,确保考前有足够的时间测量体温。
  各地要按有关规定确保考点和考生食宿点的安全,尤其要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环境安静,禁止无关人员在考点周围集聚滋事,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为便于考生顺利进入考点,减少英语听力考试时的噪音干扰,每场考试考前2小时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相关道路要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允许通行的车辆禁鸣喇叭。

  六、后勤保障工作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招委会有关要求,保证各类考试用品和防疫用品的及时供应,尤其要确保新增考场设备添置、外语听力设备投资、口罩、手套、防护衣、体温测量仪、医用紫外线消毒灯及消毒用品的采购等落实到位,所有考试及防非用品、设备必须在6月2日前全部准备完毕。各地要切实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并做好高考相关后勤保障工作,为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七、宣传工作
  针对今年高考时间提前,我省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以及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考生及家长介绍高考准备工作情况、卫生防疫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高考各群体的责任和要求,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的稳定,如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须经市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道。各级招生部门应积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积极主动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尤其是对今年高考改革方案和卫生防疫要求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为高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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