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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关于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决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和《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第十七期)。
  上述两项考试,统一报名条件与培训、考试内容,同时报名,同时培训,同时考试。“一考两用”,成绩合格,颁发“全国证(协理)”和“上海证(房地产专业科目)”两种证书。
  现就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对象和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持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房地产企业从业的人员;
  (3)、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
  (4)、三年内无犯罪行为(由本人承诺)。
  2、报名地点:
  考试报名共设10个报名点。由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设5个报名点、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设3个报名点、华东师范大学东方房地产学院设2个报名点接受报名。报名点分布情况: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报名点(联系电话52905089 联系人:郑龙清):
  (1)、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电话:52905089
  交通:36、40、63、94、105、837、838、轨道交通三号线(曹阳路站)
  (2)、浦东乳山一村甲1号(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
  电话:58774162
  交通:隧道三、四线、783、574、轨道交通2号线
  (3)、建国东路518号(兴业中学)
  电话:53064085
  交通:17、36、43、932、933、隧道八线
  (4)、许昌路1450号(双辽新村25号甲)
  电话:52905089
  交通:6、70、80、103、145、871、轨道交通三号线(虹口体育场站)
  (5)、松江人民北路925号1号楼(大江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67700299 57700309
  交通:沪松线(汽车站)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报名点(联系电话:64708684联系人:张德蓉):
  (6)、徐汇区钦州路508号(光大会展中心对面)
  电话:64753273 联系人:张建华
  交通:92、43、236、953、809、946、游2、地铁一号线曹宝路站、沪松线、沪莘线、南佘线
  (7)、闸北区天目中路168号(西藏北路口、老北站对面)
  电话:64704763 联系人:杨明凤
  交通:13、18、63、41、916、46、隧道三线
  (8)、长宁区武夷路238号(近定西路、安西路)
  电话:54489319 联系人:王赛妹
  交通:96、121、946、57、71、127、202、311、925
  华师大东方房地产学院报名点(联系电话:62232870联系人顾志敏):
  (9)、中山北路3663号(华师大文科大楼五楼518室)
  电话:62604280 62232870 联系人:刘明珍
  交通:46、地铁一号线延长路站
  (10)、闸北区广延路140号(易居研究院内)
  电话:62604280 62232870 联系人:刘明珍
  交通:67、69、224、765、754、829、909、地铁明珠线金沙江路站
  3、报名时间:
  2006年5月22日?28日(上午9:00??下午4:00)
  4、报名时需带材料:
  (1)、正楷填写好的考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从房地资源网www.shfdz.gov.cn协会网站www.278278.com和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上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人员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脱冠一寸近照四张(报名表、准考证、成绩合格证、资格证各一张)。

  二、考前培训
  为提高考试的合格率,拟组织考前培训。是否参加培训,由报考人员自定。凡参加考前培训的,在考试报名点同时报名。报名点即培训点。
  培训工作由协会统一计划,组织实施。委托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东方房地产学院负责。谁受理报名由谁负责培训。
  培训内容:按照考试大纲组织辅导。
  培训时间:2006年6月,共48个课时(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名培训情况,必要时于今年九月份后组织第二批培训。

  三、考试
  1、考试科目:《房地产基础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基础》两门。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电脑阅卷。
  3、考试时间:2006年7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报考情况,必要时于今年十月份后组织第二批考试。
  5、两门科目一次考试,成绩均须合格,为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四、颁证
  1、凡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由设在市房地局的市人事局执业资格认证分中心,颁发由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按统一格式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2、凡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颁发《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
  3、按照《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的有关规定,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的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公共科目考试,取得《上海市执业经纪人资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后,凭两个协会颁发的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成绩合格证,到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领取《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

  五、收费
  考试报名费10元;
  考务费:每门课70元,共140元;
  证书工本费10元(领证时收取)。

  六、报考人员应关注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的“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公共科目考试”的有关事项,并按该协会“考试通知”报名参加考试。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电话:54039713 54039901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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