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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尽快开展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按商务部要求,今年的进口贴息申报材料应在5月10日前上报财政部 商务部。目前《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在会签中。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商务局要充分重视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尽快按所附通知要求,开展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州市相关企业做好通知、审核、汇总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请各州、市商务局、省属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11年4月26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我厅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产业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雁、0871-3139180、13888539561;
   

  传 真:0871-3164636;
   

  电子邮箱:yncycn@g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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