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价发(2003)126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宏银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宏银住宅小区售房价格的请示》(鄂宏房字[2003]第5号)已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内计价字[2002]919号)文件精神。你公司在东胜区蒙凯汽车销售(集团)公司厂房南、武装部东、三完校北建宏银住宅小区,属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12697平方米,砖混结构六层。
经测算,你公司开发的一层底商价格按申报价2000元/平方米执行;车库价格按申报价1800元/平方米执行;住宅平均售价1290元/平方米执行。
楼层差价,请按《售房许可证》(价格)核准的差价执行。
该价格为正式销售价格。此次售房要办理《售房许可证》(价格)和《预售许可证》(在房管部门办理),同时实行明码标价和售房说明书制度,并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对该价格的监督。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