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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电话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费调整的报告》(联通云分字[2000]071号)收悉。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电信市场的现状和你公司网络履盖范围较小的实际,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我省电信通信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你公司移动电话业务资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基本月租费:省内每月25元,省外漫游每月50元。

  二、通话费:省内每分钟0.36元,省外漫游每分钟0.60元;拨打省内外长途电话时,加收长途通话费;免收移动电话拨叫本地农村电话时加收的郊农话费。

  三、入网费、验机配号费、SIM卡售价以及代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有关临时优惠措施,由你公司另行报我局备案。

  五、上述规定自2000年2月21日起执行。你公司接文后需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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