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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对省委企业工委举办因特网应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委企业工委:
  你委《关于举办〈因特网应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云企工[2000]11号)收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00]16号)赋予你委对企业干部实施培训的工作任务,经研究,现就你委面向企业干部举办的因特网应用培训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因特网应用培训班收费对象为企业干部,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56学时45元(含教材及配套光盘、制卷、考试、评卷、证书、培训辅导、教师酬金、教室租用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此函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接受省计委的监督检查。

  三、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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