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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杭州市二○○六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教育(社发)局、科技局、环保局(分局)、文化(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市工业(交通、商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 223号)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经与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研究,现将我市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
  二、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约能源,从我做起”,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意义;宣传我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6%、200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宣传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形势;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三、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各有关局(公司)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工作,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以企事业、机关、学校和社区为单位,面向基层,贴近公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创建活动,创建节能型企业、节能型政府、节能型社区、节能型学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教育等节能活动,增强全民自觉节能的意识。
  四、各级发改经济局在研讨和编制规划时,要加强节电、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导向,鼓励、支持开发先进节电、节能技术,确定开发先进节电、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保障能源合理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各级教育局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活动。在中小学继续开展节能讲座、节能知识竞赛、校园(家庭)节能小调查、节能小宣传员以及节能小发明、小创造等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影响社会,进一步增强全市青少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六、各级科技局要大力宣传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技术。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等,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大力宣传节能科普知识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及其开发成果,推广具有节能环保效益的新技术、新产品。
  七、各级环保局(分局)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积极宣传节能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典型案例。引导企事业单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八、各级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大力支持节能宣传公益广告的播放工作。围绕宣传周主题,发挥宣传优势,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公益广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各地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突出报道本地区节能先进企业的经验;对一些能源浪费严重,违法使用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设备的企业要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九、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充分利用工会的各种宣传阵地,向广大职工广泛宣传节约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增强职工的节约意识,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帮助职工掌握节约技能;发动职工查找并设法消除各种不符合节约要求的现象和行为,堵塞各种浪费漏洞;围绕节约降耗,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引导职工改进工艺、技术、设备和操作方法,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通过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化“节约型社会我先行”、“四个一”节约资源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推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风尚。组织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开展节约能源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五小”(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为节约资源献计献策,掀起企业青年进一步深化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的高潮。
  十一、各级能源监测部门要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测和审计,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用电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对能耗高、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浪费严重的生产企业要根据能源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提高企业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十二、各级节能协会、热电协会、能源学会、三电办、节水办等单位要积极配合,从实际出发,面向社会,深入群众,运用各种手段和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和节能产品展示活动,力求活动开展的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十三、企业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结合“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水泥行业节能竞赛”和“地方电厂节能行动”,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
  十四、市级主要活动内容安排(详见附件一)。
  请各县(市)、区、各系统、各部门和单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工作安排计划和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30日和7月30日前报送市经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陈珊,电话(传真):85252074,
  电子信箱:cshzs@126.com。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杭州市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计划安排表(略)
附件2:杭州市2006年节能宣传周口号
  一、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二、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三、节约用电,缓解瓶颈制约
  四、依法节能,持续发展
  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六、节约能源,利国利民
  七、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九、使用节电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十、绿色照明,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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