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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5年度第二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05年度第二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执行。

  2. 需认定的企业必须填写新版《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报表》,软件可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http://www.gdstc.gov.cn)“民营科技”栏目的“民科相关下载”中下载。企业填写的申请表需与有关附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我局,并需同时报送申请表的电子软盘。

  3. 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加具意见和签章后,通过新版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4. 对经认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除享受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外,在申报国家、省和我市科技项目和经费时将给予重点推荐和优先支持。

  5. 从2006年起省科技厅申报受理时间更改为:每年3月20-31日、8月20-31日;市科技局受理时间更改为:每年3月1-10日、8月1-10日。2005年下半年认定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附件:1. 申请认定省民营科技企业工作流程图(略)
   2.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说明(略)
珠海市科学技术局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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