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九台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拍卖底价的复函
九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实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请示》(九府函[2002]3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本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数量为800台,使用期限为一年,拍卖底价为每台3000元。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
»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宾旅游市场营销工作的奖励意见(试行)》的通知
»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标准粮油基地和蔬菜基地建设规划的通知
»
湖南省常德市建设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和“十一五”期间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实施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