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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体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列入我部2007年编制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6240座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部决定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本地区每一座《专项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自2008年3月1日起,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省《专项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报我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实施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我部将于每月15日前将各地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二、要求有关表格制成Excel形式,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附件中的表格可在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建设与管理栏目下载。
  三、流域机构直属项目,由各流域机构建设与管理部门报送。
  四、自2009年1月10日起,各单位要将本地上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结报告于每年1月10日前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层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跟踪每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三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进度与验收,以及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
  六、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主管处室负责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传真分别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和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七、我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管函[2001]7号)所确定的各项信息报送制度,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联系人:徐永田,王勇
  电话:010-63202807(兼传真)
  电子信箱:ytxu@mwr.gov.cn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正华,蒋金平
  电话:025-85828198,025-83712265(传真)
  电子信箱:jpjiang@nhri.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邮政编码:210029

(续表2)
省(区、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工程规模 质量与安全 进度与验收 水管体制改革 备注
发生质量事故数量 发生安全事故数量 累计已开工水库数量 主体工程投入运用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水库数量 其中竣工验收水库数量 已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水库数量 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应落实 已落实 应落实 已落实
(座次) (座次) (座次) (座次) (座次) (座) (座) (座)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合计
大(1)型
大(2)型
中 型
重点小型
(续表2)
省(区、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水库名称 质量与安全 进度与验收 水管体制改革 备注
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名称 发生质量事故数量 发生安全事故数量 计划完工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 验收日期 是否竣工验收 是否完成水管体制改革 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应落实 已落实 应落实 已落实
(次) (次) (次) (次) (次) (年月) (年月) (年月)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大型
中型
重点小型

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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