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核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陈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陈平同志拟任我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盛字[2007]92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陈平(身份证号码:11010819620303573X)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陈平任你公司董事长无异议。
二○○七年八月八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