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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提高荔大公路县城至立化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荔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36号)精神,现将荔大公路县城至立化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具体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荔大公路县城至立化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每吨公里0.13元调整为0.18元,具体分类车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请做好调价后的宣传解释和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在上述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州物价局制定该路段分类车辆通行费的月票价格,抄我局及有关部门备案。
  上述价格从二000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请执收机构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贵州省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荔大公路县城至立化路段车辆通行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表
  附表
  荔大公路县城至立化路段车辆通行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辆次
  吨位(吨)  标准
  说明:各类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的通行费标准按一元标准计收,小型拖拉机的通 行费按一类客货车计收,中型拖拉机的通行费按二类客货车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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