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口腔医院门诊挂号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口腔医院:
  你院《关于青岛市口腔医院门诊挂号卡收费的请示》(青口发(200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根据挂号卡的印刷制作成本情况,同意你院向初诊患者收取挂号卡工本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卡1.50元。
  此标准自2000年2月1日起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