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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实施城市弱电管网地下敷设与管理的意见
兰山、罗庄、河东三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驻临沂城各专业通信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速度,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针对我市通信事业发展需求强劲和弱电管网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城市道路管理亟待加强的实际,市政府确定,以我市'招商引资年'的积极成果为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城市弱电管网统一实施地下敷设与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统一实施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是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措施。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我市的城市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集鲁南商贸与江北水城为一体的城市特色已见雏形。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城市道路前铺后破、市区内各种线路地上混杂、地下交叉以及建设和使用单位各行其是的问题仍未能解决,给城市的市容市貌以及交通秩序、生活秩序等带来了诸多不利。因此,加强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设施综合效益,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维护城市秩序,方便市民生活,塑造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都是十分必要的。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先行作用的通信基础设施尤其必要。城市通信网络是城市赖以正常运行的神经系统,是城市功能正常发挥的硬性指标,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实施城市弱电地下管网化的统一建设与管理,符合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市政府顺应现代城市建设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即将实施的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项目,将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和适当超前的原则,依照城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以及城市通信城域网设计规范,根据驻地网络运营商及信息网络使用者的中长期需求,紧密结合我市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旨在建设一条大容量、高标准、集约化的覆盖连接城市主要道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主要住宅区的全程全网式的地下弱电管网,以满足全社会对通讯信息网络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将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施行。建设全程全网的城市地下弱电管网,是一项专业性强、耗资大、建设周期长、管理维护复杂的大型工程。市政府拟通过招商引资的渠道,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责成有关部门对前来投资置业的专业客商,在认真考察论证该公司专业资质、技术能力、资金实力以及弱电管网运营能力的基础上,与之签订建设合同,并全权委托其负责我市地下弱电管网的建设、改造、经营和管理,期限为二十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政府、社会各界、电信运营商、投资商'四满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互惠互利机制,在国家行业物价标准的指导下,确定合理的且低于管网使用单位在相同条件下自建价格的收费标准,以求达到各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按照合同和建设要求,该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项目建成后确实形成布局合理、平等有序的共用平台。为维护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信誉,切实保护投资商的利益,市政府确定在给予投资商以所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自此项目批准之日起,在该项目所形成的规模能够满足驻本市各电信运营商和网络使用者需求的前提下,不再审批同类项目;确需增设的,按照地上杆路转地下敷设改造项目一并由该投资公司负责实施。同时,将投资商拟在本市成立的子公司统一纳入市信息化管理部门予以行业管理和保护。
  三、协作各方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统一实施城市地下弱电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是我市在城市建设方面引入市场机制的有益尝试。牵涉面广,协调难度大,利益冲突多。各有关区、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决策部署,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市里颁行的招商引资的既定政策,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和业务职能,为前来投资建设地下弱电管网的客商提供尽可能周到的业务服务和工程便利,真正做到讲信誉,重承诺,以诚招商,以信留商。各专业通信公司及信息网络使用单位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和友好合作的姿态,积极投入到统一实施的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工程中来,以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为大计,主动与投资商沟通和配合,坦诚相待,密切合作,踊跃参与所需管网的搭建或租赁,以期实现业务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切实加强对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是我市'十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要完全纳入市城建及推进城市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城市规划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必须报经市城建及推进城市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和准允后方可实施。为保证该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同意成立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协调联络工作组,根据合同的所列条款周密组织各项规定内容的督促和落实;全面负责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在协调联络工作组中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建及推进城市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赋予的城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任务。
二OO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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