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一申请计画已接受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详请查阅该基金会网站)、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或相关机关(构)补助有案者,不予重复补助。其有重复申请补助情事者,将予追缴已拨付之补助款。
贰、补助经费来源一、来源:九二一震灾社区重建更新基金预算。
二、期限:至95年2月4日。
参、补助单位内政部营建署
肆、受理单位直辖市、县(市)政府
伍、补助项目及标准一、集合住宅(社区)更新会作业费:集合住宅(社区)更新会作业费用补助标准,依办理方式分成「委托都市更新事业机构办理者」与「自组更新团体者」两类。
(一)委托都市更新事业机构办理者,于完成委托合约签订后,凭合约副本向直辖市、县(市)政府请领征求更新事业机构之作业费用,其补助标准如下:
1.不超过40户——补助6万元。
2.41户至100户——补助8万元。
3.101户至200户——补助10万元。
4.201户以上——补助12万元。
(二)自组更新团体者,依进度分两期给付,于更新会核准成立时,凭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准函及申请核准的相关文件影本,依补助标准请领第1期百分之四十补助款。并于建筑执照核准时,凭建照及申请建照相关文件影本,依补助标准请领第2期百分之六十补助款。补助标准如下:
1.不超过10户——补助10万元。
2.11户至20户——补助12万元。
3.21户至40户——补助15万元。
4.41户至100户——补助20万元。
5.101户至200户——补助25万元。
6.201户至300户——补助30万元。
7.301户至400户——补助35万元。
8.401户以上者补助40万元。
二、专业者或专业团队服务费用:集合住宅(社区)更新重建专业服务费用补助分成两阶段,每阶段依进度分两期给付。
(一)都市更新事业计画费:凭事业概要核准函(免办理事业概要者免附)或更新会成立证书影本、更新会专业团队委任合约副本、都市更新事业计画草案及依法举办完成公办公听会会议纪录,依补助标准请领第1期百分之四十补助款。凭都市更新事业计画核定本与核定公告函,依补助标准请领第2期百分之六十补助款。补助标准如下:
1.不超过40户——补助70万元。
2.41户至100户——补助80万元。
3.101户至200户——补助90万元。
4.201户以上——补助100万元。
(二)权利变换计画费:凭权利变换计画审定文件,依补助标准请领第1期百分之六十补助款。并凭建筑执照与报准开工函影本,依补助标准请领第2期百分之四十补助款。补助标准如下:
1.不超过40户——补助110万元。
2.41户至100户——补助120万元。
3.101户至200户——补助130万元。
4.201户以上——补助140万元。
非集合住宅采取更新方式重建之社区型更新单元,得以完整街廓所有户数为准,申请作业费与专业服务费补助。
陆、计画申请、审核及拨款程序一、申请补助单位应依本须知第捌项规定格式制作申请计画书,送直辖市、县(市)政府审核。
二、直辖市、县(市)政府依本须知有关规定完成申请计画审核后,应检具申请补助计画总表(含核定经费额度、审核意见)(详附件一)、连络名册(本须知柒——三联系窗口名册)各乙份、全额请款收据等资料,报请内政部营建署拨付补助款。
三、本计画补助款由直辖市、县(市)政府统筹管制,依前项补助项目及标准分期拨付。
柒、经费运用及管考一、经核定之补助款应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
二、受补助单位应于结案后一个月内,检具合约书副本、支出原始凭证、成果报告书等资料,送请县(市)政府审核后,转报营建署核销,如有剩余款并应并同缴回。
三、直辖市、县(市)政府应指定专责单位作为本补助计画之统筹受理及联系窗口(详附件二),并订定管考计画据以实施查核。
捌、申请计画书基本内容本补助计画项目及申请计画书格式一律以A4直式横书装订制作,其基本内容分项规定如下:
一、都市更新事业计画规划费
(一)计画目标。
(二)重建计画概要。(检附更新团体核准设立文件、事业概要计画核准函等相关文件影本)
(三)预定工作项目:请依都市更新条例规定,简要叙述拟办理之工作项目。
(四)经费需求与分配。
(五)实施进度与预期成果。
二、权利变换规划费
(一)计画目标。
(二)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内容概要。(检附更新团体核准设立文件、都市更新事业计画核准函等相关文件影本)(三)预定工作项目:依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办法规定,简要叙述拟办理之工作项目。
(四)经费需求与分配。
(五)实施进度与预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