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银行(84)银发字137号文件暂不宣传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市分行、武汉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市分行、武汉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市分行、武汉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七月六日下发的(84)银发字137号文件《关于修改定期储蓄计息办法的通知》需要事前做广泛的宣传工作,因我们正在修订《储蓄存款章程》,拟等《章程》修改后一并公布、宣传。对(84)银发字第137文件和(84)农银发字第262号文件,目前暂不宣传,也不下达。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