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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评价一批市政府职能部门的通告
为促进市政府职能部门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搞好服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开评价市政府职能部门活动。
  一、首批接受公开评价的部门为:市计委、市建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2000年6月15日将在《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上登载《公开征求意见表》,公开向广大市民征求对以上部门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同时分别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庆市工业企业50强和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专函征求意见。
  三、2000年6月30日为返回意见截止日期。市人民政府将反馈意见统计后,于7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特此通告
二000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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